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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村民徐根海产权房和周边五千米土地被强拆几年以来为何得不到解决?

来源:本站综合 责任编辑:任文鑫 时间:2024-09-04 20:25:31
  

江苏省苏州市:村民徐根海产权房和周边五千米土地被强拆几年以来为何得不到解决?

自从2020年6月12日媒体以“徐根海拍卖获取的产权房和周边五千平米土地为何被强拆?”被媒体披露以来,引起了坊间的热议和爆料。

但是从这一时间经媒体发酵四年以来,徐根海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些年来他和家属失去了生活来源,无奈走向街头东躲西藏,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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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8日,气愤地徐根海向媒体做了实名举报“村委会建设的房子,老百姓合法竞拍购成后,咋就成了违章建筑被强拆”。

我叫徐根海:我实名举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法官陈亚玲、审判员钱一军、顾茵、书记员吴茂程,在审理我诉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也就是虎丘区人民政府为原审被告的其他行政行为一案中,明知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案条件,却故意在2020年8月21日作出“本院不予立案”的枉法的(2020)苏05行初114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我在2001年2月以1.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被告下辖的阳山街道新民村委会采矿职工宿舍拥有产权的20间平房和周边5000平米的50年使用权,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我又投资20万元进行装饰装修。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以及有关部门鉴定“违章建筑”的情况下,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的阳山街道办事处用诱骗的方式做了强制拆除。

本案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案条件,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枉法不予立案。

我实名举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法官葛晓燕、审判员顾洪青、汤立双、书记员苌璐曼在审理我与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其他行政行为上诉一案中,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2020)苏行终1306号《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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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名举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我与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其他行政行为申请再审一案中主办法官刘振、审判员刘璇、谢鑫、法官助理郑君曼、书记员易丹故意适用法律错误,在2023年11月8日作出“驳回徐根海再审”的(2023)苏行申1161号《行政裁定书》。

9月1日,记者就徐根海反映的问题又做了深入的采访,记者电话联系了徐根海随即又千里迢迢的找到他进行了专访(经录音整理):2001年2月,高新区新民村委会决定把当地采矿职工宿舍进行公开拍卖,我取得了拍卖资格以1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拥有产权的20间平房,同时获得周边约5000平米从购买之日到2051年土地50年的使用权。新民村委与我签订了《房屋及土地出租作价协议》,同时向我开具16000元的收款凭证。由于职工宿舍多年无人居住,房屋破败,居住区域杂草丛生。我投资20万元修整居住区域环境、进行内部装修装璜以便出租。2010年,村里实施动迁,我名下的20间平房和5000平米土地也在动迁范围之内。阳山街道动迁办公室主任许介明估值动迁费为4800万元,我可享有一套大户120平米住房和20多股的股金赔偿。然而2018年12月14日,新民村委会以“约谈动迁”为由将我骗到阳山街道办事处,在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违章建筑鉴定和送达《违章建筑通知》的情况下,口头告知我这些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街道政府要实施强拆。我准备去现场制止,却遭到10余名身穿迷彩服者的阻挡。我和妻子被非法拘禁46小时之久。虽然我拨打110求助未果。

媒体对此事件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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